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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开通会员可解锁*X6
乙方:四川依泽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00MA62F7HE3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旺苍县 小额超市平台管理办法》,甲方通过程序确定乙方为2025年旺苍县废弃 农 膜 回收 利用体系建设项目的服务单位。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建设实施内 容,签署本合同。
1.项目名称:2025年度旺苍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旺苍县嘉川镇新生村
3.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30个目历天。
4. 建设内容:新建废弃农膜贮存钢结构彩钢屋面库房一间,面积约340 m²。原有建筑屋顶搭建彩钢屋面及外墙面改造,消除网点原有建筑安全隐 患,改造后办公使用。工程量详见《2025年旺苍县废弃权膜回收利用体 系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施工总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 玖万玖仟肆佰肆拾叁元 贰角陆分),最终结算总价以工程竣工审计价为准。
第三条 支付方式 (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起拨付 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资金作为项目预付款,用于项 目工程材料采购、施工人员组织等,即 29833.00元(大写: 贰万 玖任捌佰叁拾叁元整 ) :
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项目全部工程量建设后,按照甲方及主管 部门要求,做好项目结算报告,申请甲方验收。甲方在完成验收后, 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向乙方拨付项目建设费用至审计 最终价款的97%(包含项目预付款),预留审计总价的3%作为项目质 保金:
第三次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乙方申请 甲方质保验收合格后,甲方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按照审计总 价的3%元息支付项目剩余金额(即质保金)。
按照项目建设期限执行,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工期总目 历天数30日,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报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计划开工目 期: 2026年 年 7 月 6 目,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年 8 月 5 日。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工程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完成项目建设。
1.本项目严格实行压证施工制度,压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在项目施工期间, 乙方项目班子人员做到每天到场并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如甲方检 查时发现乙方项目班子人员不在现场,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若该 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实施必要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和乙方可以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10%的补充合同。
3.项目安全责任。本项目所有工程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进 场后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向甲方提供项目施工安全承 诺·············································································································································································
4. 民工工资。乙方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若发生乙方拖欠施工 人员及民工工资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 款项,对拖欠工资给予支付。
5. 乙方应当严格按国家最新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其使用材料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在申请项目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使用材料 产品合格证书或质检报告等资料。
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1.工程实施完成后,乙方申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接到验收申请 日内组织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 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
甲 方 按 质 量 要 求 和 技 术 指 标 比较优 胜 的 原 则 确 定 该 项 的 约 定 标准 进 行 验 4女。
3. 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建设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甲方应做出 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 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要求委托审计部门对项目建设开展审计。
本项目不再单独收取履约保证金,以审计总价的3%作为项目质保金。 1.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 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3日内完成维修 或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理调换的材料、运输及人工等费用。
3. 质保期内,如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视作乙方未能按时履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指派专人与甲方联系质保服务事宜。
1.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 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 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 全部的赔偿责任。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旺苍县法院提起诉讼 维护其合法权益。
1.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建设服务费用。
2.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土地、青苗、山林等矛盾纠纷。
3.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抽查和验收。
4.指导乙方项目建设、财务报账和项目资料收集归档。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 按本合同规定完成甲方项目建设并质量达标。
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项目建设(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关 服务。
3. 接受甲方的监督,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不准突破施工范围。 4.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5.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 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 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 续履行合同。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 甲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001 址 : 地 日 签 约 日 期 : 2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