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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采购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高效,根据《集团公司采购操作规则指引》,采购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对2026年度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开展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T-XM-NBCG-FW-202603-0250
3.采购内容:车辆维修服务,预计维修车辆品牌及数量如下表所列,具体配件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 品牌 数量
1 丰田陆地巡洋舰 4
2 别克GL8 1
3 三菱欧蓝德 1
4 丰田汉兰达 1
5 丰田霸道 2
6本田雅阁 3
7 宝骏730 1
8 大众途观 1
4.需求说明:
4.1服务内容:合同期内,甲方将所属14台车辆(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交由乙方进行维修。
4.2维修期限:2026年度,为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3支付方式:结算时由乙方提供车辆维修明细、发票,依据《车辆维修结算清单》据实结算(以实际维修台次金额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修费前,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甲方收到发票经过验证后30日内付款。
5.采购预算: 15万元
6.计划实施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7.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8.拟选内部企业属性: 全资成员企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技术要求: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的车辆维修服务应达到国家、行业各项标准要求。
3.服务要求: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按以下时限提供现场维修服务并完成故障维修:市区范围内2小时内抵达现场,市外郊区范围内4小时内抵达现场;一般故障自维修作业开始之日起24小时内维修完毕,重大故障自维修作业开始之日起72小时内维修完毕。前述时限确因车辆故障特殊情况无法遵守的,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并说明合理理由,与甲方协商确定顺延的维修期限。
4.其他要求:无。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 202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271635147@qq.com ,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四、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邮 编: 150023
联 系 人: 王晓红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邮 编: 150023
联 系 人: 周钧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