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拜寺口双塔遗址保护(防洪)工程涉拜寺口沟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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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拜寺口双塔遗址保护(防洪)工程涉拜寺口沟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拜寺口双塔遗址保护(防洪)工程涉拜寺口沟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经研究,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评价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项目输出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穿越北叉沟。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内容。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与河道管理部门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貌,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七、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必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单位要求,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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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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