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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第二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补遗通知01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米易县第二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评审2.2.4(5)条里的施工人员评分项作以下修改: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项目管理机构(7分) |
施工人员: 1、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安全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修改为: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项目管理机构(7分) |
施工人员: 1、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二、招标文件已修改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米易县第二初级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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