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陵城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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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陵城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来源:陵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6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拟组织开展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实施项目主体,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依法合规登记注册、运营状况良好、具备稳定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健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服务环节。玉米机械收获、玉米秸秆粉碎、土地旋耕(两遍)、小麦播种。

三、补助政策。(一)补助标准: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二)补助要求:面向小农户开展的多环节服务项目,其中用于补助小农户资金不少于70%,用于补助服务主体资金不超过30%。(三)补助方式:服务主体通过全额收费方式收取服务费,小农户补助资金拨付至小农户一本通账户(无一本通账户的,可拨付至与合同姓名一致的银行账户);规模经营户的补助资金拨付至其对公账户或负责人银行账户;服务主体的补助资金拨付至其对公账户。

四、申报条件。(一)资质合规。申报主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家庭农场须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管理;申报主体须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申报后默认同意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二)服务能力。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三)无负面情形: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损害成员利益事件;未涉及非法集资活动;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

五、相关要求。(一)需提交材料包括:1.《陵城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服务主体成员名单。(二)申报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承担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于8月5日之前向所属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陵城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xls

咨询电话:82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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