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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青口镇联丰村农村安全饮用水巩固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优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青口镇联丰村农村安全饮用水巩固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优尚【采字】202500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下浮率:8%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60279.0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所属行业 |
下浮率 |
| 1 |
1-1 |
青口镇联丰村农村安全饮用水巩固提升项目 |
1(项) |
260279.04 |
建筑业 |
8% |
4.报价说明: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报价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1-1 |
青口镇联丰村农村安全饮用水巩固提升项目 |
1(项) |
元 |
260279.04 |
总价 |
1、本项目附件《预算审核报告》的工程造价为审定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260279.04元=审定金额×(1-8%)。本项目采购包1采用统一下浮率(即单价与总价同一下浮率)结算,供应商无须提供“分项报价”。供应商应将拟填报的下浮率(单价与总价同一下浮率)折算为具体金额进行填报,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下浮率合同。如,拟填报的下浮率为10%,则“报价一览表”应填报金额254620.80元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① |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①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②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①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1938553383@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2日下午14:30,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
邮编:3501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代理机构:福建优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97号12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文平、林珊/*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福建优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银行账号:170090030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若有)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