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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安校区会议室音响等设备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
3.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晋安校区
4.代理机构: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征集背景:本项目为会议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目前暂未编制详细采购清单及项目概况。为科学、合理确定后续正式政府采购的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符合会议室实际使用场景及行业标准,现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开面向潜在供应商开展需求调查,征集符合项目实际的技术方案及设备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潜在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方案征集。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委托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三、方案征集内容
参与供应商需完成以下工作并提交完整方案:
1.现场勘察:供应商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察会议室布局、场地尺寸、建筑结构、现有配套设施等情况,充分了解项目实际需求;
2.方案编制:根据勘察结果,自行编制符合会议室使用需求的完整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详细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
-系统技术方案(含系统架构、功能实现、安装调试方案);
-初步报价清单(含设备单价、总价,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15万元);
-售后服务方案(含质保期、运维服务内容)。
四、现场勘察安排
1.勘察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桂溪路188号
2.勘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3.勘察要求:供应商如需现场勘察,需提前1个工作日与采购人预约,以便采购人协助办理入校手续;每家供应商委派的考察人员不超过两人,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时须携带单位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参与考察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并配合采购人门岗登记工作。
4.费用说明:现场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勘察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勘察联系人:陈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方案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方案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福辉珠宝城4楼408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提交方式:
-纸质方案:正本1份,副本2份,A4纸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封面标注“晋安校区体育馆灯光音响设备项目方案+供应商名称”;
-电子方案:1份U盘存储,包含完整方案的Word版及PDF版,随纸质方案一同提交;
4.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鸿敏、王程/*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评选办法:
方案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提交的方案达到3家及以上由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满足要求的方案进行论证,择优录选(采购人有权对方案内容进行调整),最低应征价格不作为中选的保证;不足3家则终止此次方案征集,不进行专家评审,采购方案的征集将重新公告征集。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方案征集仅为需求调查环节,不属于正式政府采购活动,不构成要约,不对采购人产生任何合同约束力;
2.供应商提交的方案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采购人有权根据征集结果调整采购需求,不必然采纳任何供应商的方案;
3.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供应商,不影响其后续参与本项目正式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但最终入围方案征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4.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方案在评审后不予退回。
5.方案需保证原创性,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因侵权产生相关责任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6.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方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⑤应征方案未按本公告要求体现单位名称或能够识别单位信息或有其他记号的;
⑥将任务转包其它单位的;
⑦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⑧应征方案价格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晋安校区
代理机构: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