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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福州市江南台风“杜苏芮”、“海葵”灾后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及涝点整治工程第4标段桥梁安全评估
2、项目编号:GFLFJ[2025]第048号
3、采购标的一览表:
| 合 同 包 |
品 目 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桥梁安全评估费 单价限价(万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
| 1 |
1-1 |
后坂路管道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10 |
81 |
| 1-2 |
首山路下穿管道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10 |
||
| 1-3 |
三江路涝点整治工程 |
1项 |
27 |
||
| 1-4 |
南台大道管道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7 |
||
| 1-5 |
上渡路非开挖修复 |
1项 |
10 |
||
| 1-6 |
城峰路管道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7 |
||
| 1-7 |
双湖立交-北园路管道提升改造 |
1项 |
10 |
注:(1)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上述路段若有新增桥梁,则其安全评估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供应商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公路行业【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谈判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4.4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4.6供应商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7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4.5-4.8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
5、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5.1.报名时间:2025年 10 月 30 日至2025年11 月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报名。
6、评审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保证金的提交
7.1.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
7.2.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谈判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招标编号(GFLFJ[2025]第048号),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供应商是否按谈判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3.谈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千元整(¥16000元)。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05 日下午15时30分 00秒,提交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本项目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以及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gfl.cn/)官网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上浦路21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邮编:350003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陈工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上浦路212号
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账户信息 (服务费交纳) |
开户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
|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
| 账号:608633466 |
13、采购人信息
| 账户信息 (谈判保证金缴纳) |
开 户 名: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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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42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