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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农商银行营前支行、桐江分理处、古槐支行、梅花支行、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农商银行营前支行、桐江分理处、古槐支行、梅花支行、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改造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31143.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农商银行营前支行、桐江分理处、古槐支行、梅花支行、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改造项目工程,具体详见附件;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1143.00元;(暂列金额:39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依据《装修工程最新规范》、《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最终验收需通过公安机关验收合格(以颁发《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为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未通过验收,应及时整改直至验收通过,期间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合同金额≥30万元并经公安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银行业网点装修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 30 分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中路193号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薛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616
联系人: 林恒、胡文姬、方立
10.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缴费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开通会员可解锁*7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