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西大门及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民委员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西大门及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西大门及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FSZB(2025)[ZX]04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西大门及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否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4000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3)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 明细 |
描述 |
|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二、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附件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三、特定条件 |
①供应 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 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 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 11月1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 11月1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办理,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填写购买登记表;(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采购文件费用到本公司采购文件费用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ndfszb@126.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采购文件售价及要求: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民委员会
地 址:周宁县七步镇登科地村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法:150 5928 8890
代理机构: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13、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不接受个人转账)
|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保证金 |
采购文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 |
| 开户名称: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村信用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
| 帐号 |
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65168 |
*开通会员可解锁*0355208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