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建瓯市第三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建瓯市第三医院数字脑电地形图仪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询价采购活动。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FMCG2026018
3、询价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至建瓯市兴泰街57号-502,方式:现场报名。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建瓯市兴泰街57号-502;
7.3响应文件须由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的供应商代表(如法定代表人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询价时间及地点:
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瓯市第三医院 地址: 建瓯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