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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委托,对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FJZJ(采)25145
2、招标项目名称: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控制价 (元) |
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 一 |
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①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谈判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②谈判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单价)限价。
③供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谈判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谈判供应商资格标准:
3.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1.4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1.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3.2.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1日8:30(北京时间)起至2025年11月13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机构联系。其中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中疑点的,按招标文件第6.1条的规定进行。逾期或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 月14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二楼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吴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二楼
邮 编:36550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招标人: 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中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