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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浦县民政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2. 备案编号:财闽漳【26-03】(05)号
3. 项目编号:财闽漳【26-03】(05)号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1.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
7.3获取方式: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8.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9.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10. 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10.2磋商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
11.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 采购人:漳浦县民政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南181号
邮编: 3632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路19号漳州恒大御景半岛01地块二期12幢B510室、B511室、B512室、B607室、B608室、B609室
邮编: 363005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