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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惠州市晟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东县人民医院无线掌上彩超成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包02、包03、包04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ZSY202510012
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人民医院无线掌上彩超成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包02、包03、包04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人民币344,200.00元。
(包02:235,200.00元;包03:34,000.00元;包04:7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东县人民医院无线掌上彩超成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包02、包03、包04重招)。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包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 02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235200 |
235200 |
| 03 |
体外循环设备 |
全自动腹膜透析机 |
1套 |
34000 |
34000 |
| 04 |
手术器械 |
手术夹持器 |
1套 |
75000 |
75000 |
| 备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函〔2022〕10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9)本次采购货物属于医疗器械,所投产品应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时提供注册证或备案证复印件。注册证过期的,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延期通知书);所提供配置必须至少包括注册证结构与组成列明部分,且应符合注册证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晟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8层08号)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8层08号(惠州市晟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东县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环城南路高桥水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晟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8层0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采购人)、罗工(代理机构)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开通会员可解锁*(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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