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民族中学满春校区店面修缮工程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2-01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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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宁德市民族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宁德市民族中学满春校区店面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熠升项目管理(宁德)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市民族中学满春校区店面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YSXMFA2026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包投标保证金(元):3235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1

宁德市民族中学满春校区店面修缮工程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筑业

3235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乡村振兴:按照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规定执行。(5)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6)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

具体描述

1

谈判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200万元以下的服务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接收联合体

þ不接受联合体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6.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谈判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打款账户名称须与报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按未提交谈判保证金处理。(注:谈判保证金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是否汇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7.2在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获取项目信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2)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78663,开户名:熠升项目管理(宁德)有限责任公司),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1044427037@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9.谈判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 00(北京时间)

10.2递交地点:福安市广场北路6号水岸明珠公寓楼11-D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11.1谈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 00(北京时间)

11.2谈判地点:福安市广场北路6号水岸明珠公寓楼11-D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宁德市民族中学

地址:福安市街尾路3号

邮编:355000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4.代理机构:熠升项目管理(宁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安市广场北路6号水岸明珠公寓楼11-D

邮编:355000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购买谈判文件和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报名费、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熠升项目管理(宁德)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78663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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