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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合作项目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19
发布于
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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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汇信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 法治宣传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JHXG(2026-038)号

2、项目名称:法治宣传合作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

1

913*开通会员可解锁*MA8RNHWX1N

福建法治报社传媒有限公司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6 9 19 2026 9 22 ,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时间:2026 9 23 15 30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汇信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12号漳州保利世贸璀璨滨江S11幢D02号、D03号)。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时间:2026 9 23 15 30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汇信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12号漳州保利世贸璀璨滨江S11幢D02号、D03号)。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汇信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12号漳州保利世贸璀璨滨江S11幢D02号、D0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法治宣传合作项目

1.00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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