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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XSCGLJ2025145SR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公告期限: 2025 年 11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止。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曾素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兴街3号),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十二、投标(磋商)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9*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三、 有关本次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