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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镇李屯洋护栏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铁山镇李屯洋护栏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铁山镇李屯洋护栏工程
1.2 采购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 1 |
铁山镇李屯洋护栏工程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0 |
2.1 采购范围:铁山镇李屯洋护栏工程。
2.2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3 建设地点: 政和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延期使用证明为准。
(2)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业绩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1、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在(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2、须提供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声明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请于 2026年 01月26日至 2026年01月 30日,每日上午08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城西中路83号3栋401)获取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下午14时30 分,地点为: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home)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北大路69号
邮编:3536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城西中路83号3栋401
邮编:353600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