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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闽侯县荆溪镇关东村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闽侯县荆溪镇关东村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LB招采2025-86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 1 |
1-1 |
闽侯县荆溪镇关东村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 |
90个日历天 |
2834391.2 |
50000 |
建筑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定资格1 |
供应商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
| 特定资格2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五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项应填写【闽侯县荆溪镇关东村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填写【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312010696@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 321 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 区第十四层 D 室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采购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
联系人:林所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代理机构: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 321 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 区第十四层 D 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成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磋商文件购买及磋商保证金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
| 帐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01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