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自然村门口田河道挡墙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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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自然村门口田河道挡墙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溪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溪口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童游街道溪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304276元,发包价为274848元(含暂列金1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其他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罚款;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逐层上报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00秒,至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区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北路519号(马尚道商业二楼))无记名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249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2开标地址:建阳区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北路519号(马尚道商业二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easy-prt.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溪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建阳区童游街道溪口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水西路257号A栋2层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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