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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安溪县民政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安溪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安溪县“茶芽馨屋”陪伴关爱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安溪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安溪县“茶芽馨屋”陪伴关爱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FJQH2025078-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 1 |
1-1 |
2025年安溪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安溪县“茶芽馨屋”陪伴关爱服务项目)(二次)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否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 明细 |
描述 |
| 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或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至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获取磋商文件。[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4日15:30 (北京时间),地点: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4日15: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开标厅。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安溪县民政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6号楼B幢18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