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09-22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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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LB招采2025-8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9642.92元(下浮8%)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预算价(元)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工期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磋商保证金

1

1-1

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1项

709642.9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0923日起至20250929,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386272985@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101109:30(北京时间);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琴亭大厦14层D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101109:30(北京时间);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琴亭大厦14层D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葛岭7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13.代理机构: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琴亭大厦14层D室

联系人:陈成、范其敏、柯长周、许伟、张莹容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购买磋商文件、缴纳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账 号:1000 8213 560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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