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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洛江大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臻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洛江大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FJSZXD-QZ2025090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合同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元) |
服务期 |
| 1 |
1-1 |
洛江大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二次)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6个月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自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可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臻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441号野兔云谷综合产业园4层4702)现场购买采购文件,亦可通过磋商公告记载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致电代理机构,网上购买获取采购文件,成功购买文件后需将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以及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zxd33223322@163.com给我司核对登记。
8.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10.2磋商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441号野兔云谷综合产业园4层4702。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顺路4号
邮编:362010
联系人:王瑞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3、代理机构:福建省臻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441号野兔云谷综合产业园4层4702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达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