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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东宝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龙海区东园镇东宝村施寮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龙海区东园镇东宝村施寮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升恒(CS)【2025】092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暂列金2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35801.30元(含暂列金28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龙海区东园镇东宝村施寮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
1 |
535801.30元(含暂列金280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
6.3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话联系办理文件获取手续
售价:¥200元(人民币)
6.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
6.5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6.4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采购人: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东宝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东宝村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0.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福州市杨桥支行 |
| 银行账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506337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前(到达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载为准) 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为了便于供应商退回磋商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一并递交保证金退还相关材料(即收款收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磋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