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一批办公设备、家具及新疆地区两台钻机报废资产处置交易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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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一批办公设备、家具及新疆地区两台钻机报废资产处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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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一批办公设备、家具及新疆地区两台钻机报废资产处置

项目编号

SJ-2026-000070-C07

挂牌价(元)

50060

保证金(元)

15000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评估价(元)

50060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余老师 陈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名咨询:马老师 张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标的展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975号 两台钻机分别存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伊犁铁厂沟区煤矿东北阿勒玛勒路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工业园)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详情查看附件照片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一批办公设备、家具及新疆地区两台钻机报废资产处置

转让/出租年限

已达到报废年限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的固定资产,存放在1.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975号,包含办公设备、家具等,具体以实地勘察为准,本次转让评估金额为19060元 2.两台钻机分别存放在(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伊犁铁厂沟区煤矿东北阿勒玛勒路东)和(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工业园),评估金额为31000元。本次标的转让均以标的附件载明的现状为准,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亦无法进入现场查看标的。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法定代表人

魏萍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

批准文号(文件名)

陕信校字[2026]23号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党委会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且该报价等于或大于底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为100元及其整数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一次性支付/5个工作日内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t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含有废旧物品回收等字样。

报名需提交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请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缴纳,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网上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名称及账号一致)。

报名截止时间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系统中完成对报名资格审核的最终期限。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该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且准确的项目报名资料,逾期未完整提交合格资料的,视为报名资格未通过审核。

第三条 本次标的转让均以标的附件载明的现状为准,不组织现场踏勘,详情查看附件资产照片。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交易标的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且本次标的存放在两个省份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交易中心、代理公司不因竞价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参与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五条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因未充分了解政策要求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及责任,责任由竞买人(成交后为受让方)自行承担。

自最终受让方进入标的现场之日起,标的资产即移交最终受让方,转让方不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资产在清运过程中如遇需切割、拆卸等情况,须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坏。最终受让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次处置资产分别位于西安、新疆两地,由受让方统一负责两处资产的全部拆除、清运及处置工作;其中新疆地区资产所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清运费、人工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提供额外配套服务。需待西安、新疆两地全部资产完成拆除、清运及处置,并经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再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未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代理服务佣金: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总金额的5%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缴纳服务佣金。

附件: 附件3: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 附件2:竞买主体端操作手册.doc

附件: 报废资产照片.pdf

附件: 附件1:竞买须知(实物资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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