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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湾抢修基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湾抢修基地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香洲区珠海大道北侧、屏东六路东侧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拟于香洲区珠海大道北侧、屏东六路东侧建设南湾抢修基地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8120平方米。南湾抢修基地建设工程中配套的检测实验室,主要对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及出水水质进行检测,不对外来样品进行检测,预计年检测样品3万个。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 |
环评机构 |
珠海恒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1.废气: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实验检测产生氨、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醇、苯、甲苯、二甲苯、氯苯类、酚类)、酸雾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微生物培养(生物气溶胶)、食堂油烟、废水处理废气;2.废水:施工期废水,营运期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器皿清洗废水、灭菌废水、水浴锅废水、洁净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浓水;3.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营运期设备噪声;4.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营运期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治理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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