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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打印机复印机灯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打印机复印机灯管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海市高新区新沙三路300号1栋401、402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生产产能为打印机复印机灯管80万支/年;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环评机构 |
珠海太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生活污水。废气:焊接、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液化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清洗、印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灯丝、废石英玻璃等一般固废;废空桶、废碱、废矿物油剂、废手套等危险废物。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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