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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香洲区保税区1号地2号厂房及部分空地 |
建设单位 |
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勤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保税区1号地2号厂房及部分空地,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79893.87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为11210.01平方米,投产后预计新增综合利用建筑垃圾70万吨/年,并新增建筑砂、环保砖、水泥稳定垫层料、砼结构构件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预计综合利用建筑垃圾120万吨/年,年产再生骨料52.1万吨(其中自用15.7万吨)、再生粉料12万吨(全部自用)、建筑砂25万吨/年、环保砖6万吨、水泥稳定垫层料20万吨、砼结构构件2万立方米。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新思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1.废气:罐仓、上料、搅拌、破碎、筛分、堆场和运输扬尘等;2.废水:生活污水;洗砂和压滤废水回用不外排;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选废杂物,废布袋,废矿物油、废油桶等。治理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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