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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工程 |
建设地点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
建设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金凤路 18 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内,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室、仪器测量室、化学实验室、生态实验室以及 新风机房,主要从事环境样品放射性核素检测与分析。本次评价内 容主要为普通生化实验室,不包含辐射环评。 |
环评机构 |
广东泰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酸 碱中和预处理后和浓水经校内污水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液和实验清洗废液(含重金属废 液)收集后交专门的废液回收机构处置。2.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 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 筒排放; 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 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外排。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4.固废: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化学试 剂瓶、一次性塑 料滴管/枪 头、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滤芯、实验废物、污泥、废干式除 雾器、废紫外灯、废培养基,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为废反渗透 膜、废石英砂、废包装 材料、废分子筛,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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