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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三石园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三石园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镇新沙五路625号格创·芯谷项目A区1栋第5层、第6层、第8层西侧 |
建设单位 |
广东三石园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新沙五路 625 号格创·芯谷项目 A 区 1 栋,主要建设内容为:优化调整产品生产线,取消 TAPI(分光隔离器件)和模组产品生产,增加研发实验部,扩建产品生产规模,扩建规模主要为年产单路环形器 180 万个、隔离器/波分复用器混合器件 52 万个、光电探测器 197 万个、多路环形器 20 万个等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与浓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区水质净化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生产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3.噪声: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4.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下游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临时贮存场所,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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