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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光驭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光驭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六路248号2栋106号 |
建设单位 |
珠海光驭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改进原批复1300万㎡光子晶体超材料薄膜的生产配方,其中700万㎡/年直接用作光子晶体超材料薄膜产品,600万㎡/年经破碎处理,用于生产80吨新产品琥珀效果颜料产品(光子晶体超材料薄膜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珠海恒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投料、乳化、涂布、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噪声: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保护膜、分切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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