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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高新区再生资源及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高新区再生资源及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金鼎片区佛迳水库东、大智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概况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含垃圾暂存(3万t/a),工程、拆除及装修垃圾处理(设计处理规模400t/d);2、污泥及粪便处理中心,含管渠污泥处理(兼用于工程泥浆处理,设计处理规模40t/d)、粪便垃圾处理(设计处理规模50t/d);3、运营调度中心,含管理及办公区、宣教中心、监控中心、员工食堂;4、工作车辆停车场;5、办公车辆停车场;6、车辆维修中心;7、洗车区。8.二级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处理规模400t/d(仅其他垃圾),配建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20t/d,主要收集处理本项目地块二渗滤液(含一级转运站渗滤液废水、渗滤液转运车辆清洗废水)、压缩设备冲洗废水、压缩站冲洗废水、容器冲洗废水、地块二洗车区冲洗废水,地块一粪便垃圾中心冲洗废水、管渠污泥处理废水和粪便处理废水;9.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含大件垃圾拆解(设计处理规模6t/d)、绿化垃圾破碎(设计处理规模40t/d)、可回收物分拣(设计处理规模100t/d)、RDF燃料制备(规模30t/d)、有害垃圾暂存(规模1t/d);10、工作车辆停车场;11、办公车辆停车场 |
环评机构 |
广东标定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洗车区冲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后进入北区水质净化厂;渗滤液和其他冲洗废水经“物理格栅+初沉池+机械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两级AO+MBR+芬顿高级氧化”处理后,进入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2.废气:垃圾转运及渗滤液处理站废气由处理间密闭收集后经“末端负压除臭(水幕洗涤除臭+生物除臭)+植物喷淋辅助除臭+离子氧送风除臭”处理;管渠污泥、粪便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末端除臭塔(生物滤床+天然植物液吸收)处理;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破碎粉尘由破碎机密闭管道直连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建筑垃圾破碎粉尘由破碎机密闭管道直连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处理;RDF燃料制备破碎粉尘由破碎机密闭管道直连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中心进料坑、渣土暂存区粉尘采用雾炮除尘设备降尘后无组织排放。3.噪声: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联单制度;一般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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