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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电厂废水零排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电厂废水零排放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电厂北路185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电厂北路185号,在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的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无法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的目标,废水需外排。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现有项目发生了重大变动。变动内容主要包括全厂各系统废水的梯级利用改造和新增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并将一部分废水通过现有的珠海电厂工业废水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放(排放口编号:WS-XQ-037-1),排放量为463308t/a(包括反渗透浓水和工业废水,其中金湾电厂废水96000t/a),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珠海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水:反渗透浓水和工业废水;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2.废气:旁路烟道蒸发系统产生的颗粒物(烟尘)。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4.固废:废水处理污泥和飞灰。项目其它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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