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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润科技封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全润科技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斗门区井岸镇洋青街南侧、新青二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珠海全润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在斗门新青工业园内进行搬迁,将原有项目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53号搬迁至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洋青街南侧、新青二路西侧,扩大冲压型引线框架产能32万平方米/年,优化厂房布局,建成后年产冲压型引线框架140万平方米/年,蚀刻型引线框架60万平方米/年,封装基板21.6万平方米/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标定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氨气、甲醛、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颗粒物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磨板废水、络合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一般有机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含氰废水、含氨废水、含磷废水、含锡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含镍废水、含银废水经金属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双胶纸、纸皮、废铝板、垫板、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废干膜渣、污泥、棉芯碳芯、粉尘粉末、含钯废液、废化学品空桶、废机油、废菲林、废活性炭、不良品、废油墨桶、回收污泥、回收树脂、酸性蚀刻废液、碱性蚀刻废液、含银废液、含镍废液等危险废物。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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