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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电厂废水零排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珠环建表[2025]17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 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电厂北路185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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