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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蓝湾印科喷墨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数码喷墨印刷设备及配套墨水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蓝湾印科喷墨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数码喷墨印刷设备及配套墨水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三灶镇八堡路南侧、遥官路东侧 |
建设单位 |
珠海蓝湾印科喷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珠海蓝湾印科喷墨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数码喷墨印刷设备及配套墨水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八堡路南侧、遥官路东侧,建筑面积为56133.84平方米,年产高端喷印墨水40000吨,其中水性分散墨水10000吨、水性活性墨水8000吨、水性涂料墨水12000吨、UV墨水10000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纳管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检验室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项目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由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2纳管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2.废气:投料粉尘、生产有机废气、原料储槽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由1号厂房楼顶排气筒排放。检验废气经车间换气系统排放至室外,经大气稀释扩散。生产废水处理站臭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由排气筒排放。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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