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流县总医院“门诊预缴金退费”系统功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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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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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流县总医院“门诊预缴金退费”系统功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清流县总医院 更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1 点击:

我院“门诊预缴金退费”系统功能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征集市场价格征询及技术方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门诊预缴金退费”系统功能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详见:附件.docx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含参与招标、投标响应全至本项目结算完结)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配件(免费安装)、工具费、运输费、保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维护费、人员工资、代理服务费等开展该项目自投标响应至项目完成全过程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报价时应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4.报价内容需包括品牌,总金额到元为止。

5.报价含项目涉及接口费用,包含本项目以及与医院现有的统一支付对帐系统、微信公众号系统对接的双方改造费用。

6.报价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三、投标材料的递交

1.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材料方视为放弃报价。

2.提交地点:清流县总医院综合大楼三楼信息科;报价书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递交。

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清流县总医院

地址:清流县总医院(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邮编:365300

电话:8793566

联系人:温秀丽

五、报价人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资料和公司声明。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

4.报价清单。

备注:封面、目录格式自拟,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一份),并在外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密封、标明项目名称的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外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标明项目名称的将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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