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通(绵阳)新药技术有限公司玻璃微球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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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通(绵阳)新药技术有限公司玻璃微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玻璃微球生产线项目

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街道康宁路19号(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青龙山片区内)

三、建设单位:国通(绵阳)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国通(绵阳)新药技术有限公司选址于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青龙山片区内,建设游仙区放射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和游仙区放射药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实施了放射性药物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为了配套现有项目,提供可靠的辅料来源,企业拟利用已建的综合车间(一)三层预留区,实施“玻璃微球生产线项目”(代码:2510-51*开通会员可解锁*-43804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年产2kg的玻璃微球生产线及其配套的辅助功能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kg玻璃微球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生产的玻璃微球不外售,全部用于89Y玻璃微球石英靶件生产,最终生产成90Y玻璃微球注射剂,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现有工程产品的产能。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及设备安装,须按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期固废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纯水洗废水、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塔废水。各类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核医疗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塘汛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粉尘(混料、球化筛分)、有机废气、氮氧化物经通风橱、集气罩和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喷淋塔设备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3套高效过滤器(袋式)处理达标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4-2024)中相关排放限制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搅拌器、破碎机、筛分机、球化设备、清洗机、风机、喷淋塔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抹布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废机油、废油桶、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员工均从厂区现有人员中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须加强环境管理,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质检中心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已落实了分区防控措施,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避免因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六水合硝酸钇、九水合硝酸铝、正硅酸乙酯、乙醇、盐酸等化学品)运输、储存以及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游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510-51*开通会员可解锁*-438042〕JXQB-0636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绵阳市游仙区E—08单元详细规划》及不动产权证(川(2025)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60263号),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游仙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myxzspk@163.com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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