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蜀衡线缆(四川)有限公司蜀衡低压线缆制造一期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03
发布于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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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蜀衡线缆(四川)有限公司蜀衡低压线缆制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蜀衡低压线缆制造一期项目

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五里梁南路5号6栋1层

三、建设单位:蜀衡线缆(四川)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蜀衡线缆(四川)有限公司拟租赁四川保和新世纪线缆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游仙区五里梁南路5号6栋1层的标准厂房实施“蜀衡低压线缆制造一期项目”(代码:2605-51*开通会员可解锁*-326394),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布设0.6/1kv低压电缆生产线一条,450/750V电线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为拉丝机、绞线机、挤出线、成缆机等,并配套建设原辅料库房、成品堆放区、废气治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等公辅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低压电线及控制电缆28000km、低压电力、防火电缆10000km的生产规模。

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及设备安装,须按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涪江;施工装修废渣等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拉丝油雾通过设备自带焊烟收集及净化装置(TA002),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拉丝油雾通过拉丝退火设备自带油雾收集及净化装置(TA003),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码废气通过设置密闭小型工位,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逸散,依托车间整体通风系统进行扩散稀释。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和表5中有组织和无组织相关排放限值;氯乙烯、氯化氢和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及表2标准要求。项目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按报告表核算,以生产厂房边界为起点设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涉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挤出机、烘箱、搅拌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塑料、废铜废铝、废包装材料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回收公司资源化利用;废拉丝液、废机油、废油墨桶、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碱喷淋更换水、含油废屑、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拉丝液池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水性油墨、拉丝液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605-51*开通会员可解锁*-326394〕FGQB-0303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中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本项目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四川保和新世纪线缆有限公司的房屋产权证(绵城国用〔2015〕11824号),项目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市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游仙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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