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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赃证物设施设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A座3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5-0730 2、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赃证物设施设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不超过23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1.RFID门禁监控设备 1套;2.RFID读写设备 1套;3.RFID识别设备 1套;4.RFID制作设备 1套。 6、合同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交付。 7、质保期限:自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包换,免保一年。 8、小微企业扣除比例:10%。 9、本项目(不)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A座3403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上海金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A座3403室)进行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和法人签章)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采用A4 纸张),证件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A座3403室 五、开启及磋商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A座3403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2)提供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2副),1份电子响应文件(与书面响应文件一致且均盖章签字的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磋商会后拷贝完退回U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 联系方式:杨洋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金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A座3403室 联系方式:符清廉、*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清廉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