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采购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5-09-25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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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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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邀请文件

编号:

项 目 名 称:2025年设备设施、房屋大修理项目

工 程 名 称: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工程

组 织 部 门: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 比价邀请

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工程已获批准,由我公司生产管理部按照公司组织比价,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通过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询价交易,现邀请贵单位在平台上进行报价。

一、比价邀请方: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公司

二、比价邀请项目名称:厂房、胶库房顶大修工程

三、交货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369号船艇公司厂区

四、比价邀请文件发布方式:在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起询价交易后,在平台下载。

五、报价提交:根据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的限定截止时间内在线上提交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扫描件;

六、承包方式: 合理低价承包;

七、工期要求: 90天 ;

八、质量目标: 合法合规

九、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地 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2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宁复滕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总则

一、项目说明

工程名称:厂房、胶库房顶大修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本次比价邀请范围:邀请比价

1、项目内容:

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以及完成该项工程需要的其他工作。

2、项目要求

2.1遵守国家、地方、企业的安全、环境、质量法律、法规和比价邀请方各项规章制度。

2.2 具有施工资质的说明。

2.3 投标方须按照厂房、胶库房顶大修服务的基本要求和服务范围精心组织施工。

厂房、胶库房顶大修工程量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货期

质保期

备注

1

彩钢瓦接缝漏雨维修

15213

2

更换彩钢瓦

宽0.93米

平方米

745

与原瓦型匹配

3

采光带

t=3mm,宽0.91

1710

4

铝箔保温棉毡

t=50mm,

平方米

355

5

内墙涂刷

平方米

450

9

檐沟更新

152

10

落水管

PVCΦ150mm

240

11

落水管出口水泥墩

300mm×300mm

16

12

305胶库房顶天沟漏水改造

1

13

增值税

9%

1.00

合计:

二、询比价规则

本项目采用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方式进行询比价。

三、合格的报价人及产品证书特殊要求

参与比价的报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价人必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

(二)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近五年无行贿等违法记录;

(四)收到比价邀请单位的邀请;

(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力;

(六)遵守本比价邀请规则。

B报价文件

一、报价人责任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比价邀请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比价邀请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将导致被拒绝。

二、报价

(一)报价人应按本比价邀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报价。

(二)报价应为完成比价邀请工作所必须的所有费用。

(三)结算方式:分两次结清,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报价函; (附件1)

(2) 报价一览表; (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

(4)营业执照 (复印件);

(5)资质证书 (复印件)

(6)业绩证明

(二)证明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比价邀请文件》规定的文件。

1. 报价人应对《比价邀请文件》中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

2.证明服务与《比价邀请文件》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和描述,至少要包括《比价邀请文件》提出的指标,说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3. 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的视同无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离,按照比价邀请文件执行。

四、报价文件的格式

报价人应按《比价邀请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五、报价有效期

报价文件自比价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天的时间内有效。

六、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比价邀请人有权将其作废处理:

(一)逾期提交的;

(二)报价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

(三)违反比价纪律的;

(四)违反比价文件有关规定的。

(五)被授权人与实际不符的。

附件1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书

致: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1.在研究了“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的投标文件后,我们愿意按报价汇总表中所报单价遵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工作。

2.如果贵方接受我们的报价,我们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前往贵公司进行维修,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报价之日起一年的报价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价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书(与报价邀请文件有抵触的内容除外)、报价邀请文件的修订更正及对报价文件的澄清和确认函一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签署合同后,上述文件将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我们理解贵方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报价费用。

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充分条件。

此致

敬礼!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二、报价汇总表(报价均为含税价,须注明税率)

项目名称:

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

项目总价(元)

税率

注:根据附件内容提供分项报价,并作为临时性监测依据。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单位系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XXX单位),我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有权在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参与开标、询标、与建设单位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签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年 月 日

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总则

1 本规格书适用于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的比价,它提出厂房、胶库房顶大修服务的基本要求和服务范围。

2 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本规格书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列出差异表。若报价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报价人完全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

3 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报价方所执行的标准相矛盾时,应按水平较高的标准执行。

4 本规格书经双方共同签署后,作为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作业内容包含:

厂房、胶库房顶大修。

(1)彩钢瓦接缝维修数量:15213米,主要是彩钢瓦搭接缝、与女儿墙、通风器接缝; 彩钢瓦因变形腐蚀生锈需更换745平方米。

(2)更换采光带152块,宽度0.91米,长度合计1710米。

(3)更换或修复顶棚保温棉365平方米,厂房内墙涂刷450平方米。

(4)305胶库天沟改造;302厂房更新集水槽、落水管。

二、 服务工作要求

2.1投标方须按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要求,遵照“按图施工、材料检验、工序检查、过程控制、质量验收”的原则。

2.2投标方屋面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3投标方在厂房房顶维修过程中不得私自更改建筑物的防雷设施。

2.4投标方须向我公司阐述厂房房顶维修工作的所有条目,并按要求实施。2.5投标方派车前来须提前至少一天告知我公司,由工作人员办理有效的进门手续方可进厂。

2.6投标方所有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佩带劳保用品,遵守招标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

2.7中标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约定,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每出现一次,按照合同约定追缴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如不可抗力等因素)。

2.8合同期内,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 评价标准

投标方为招标方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供维修材料的合格证书以及材质证书,注明是否满足相应标准。

3.1房顶维修评价标准:满足《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要求,房顶漏雨处维修后经雨季检验,无漏雨渗水点;天沟、集水槽、落水管在暴雨天气情况下能够快速排水,避免天沟、水槽 水满外溢。

3.2彩钢瓦、采光带、落水管、集水槽选材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安装时做到防腐、防强风。

3.3防潮铝箔保温棉毡应与屋面板充分贴紧,不得与屋面板之间出现空气间层。

第四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安全告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招标方责任

1). 协调厂区内的道路交通及进出厂大门手续;

2). 协调与其它工程施工单位的工作衔接;

3). 掌控施工现场,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4). 组织工程检验和竣工验收;

5). 核算工程量按协议支付工程款。

2 投标方责任

1). 精心组织现场施工;

2). 承担在厂内施工的机械、车辆、人员的运行安全责任及与本工程相关的第三者的安全责任及经济负担;

3). 维护并清理本工程作业机械车辆在厂区内运行范围的清洁、卫生(须派专人巡视,时清理);

4). 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中间计量和验收;工程完工后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

5). 投标方未经招标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相关信息。

二、 完工期及工程进度节点要求

(一)交工期为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本项目的交工期定义是指:全过程所用时间。

(二)其它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负责修复至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质保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从设备竣工验收交验(含资料)之日算起。

(二)问题响应: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发生严重的甲方无能力处理和修复的问题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整改。

五、违约责任

(一) 本项目由乙方实施,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二) 若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甲方将对乙方按第一周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第二周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价款2‰的罚款,从第三周起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价款3‰的罚款。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XXX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船艇公司厂房、胶库房顶大修

甲方: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1

合同协议书

甲方: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为获得相应服务,已接受了乙方提供服务的报价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特殊条款;

(3)本合同一般条款;

(4)技术规格书;

(5)报价表及合同价谈判会议纪要;

a) 乙方的相关企业资质证明;

b)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c) 图纸及说明书;

d)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若前后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上述合同文件应视为不可分割、互为补充和解释。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设备地址: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2.3 设备分布及数量:。

3.合同价款

3.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完成合同中的义务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万X仟X佰X元整(¥XXXX.XX元)。

3.2上述价格为固定不变价格,且应按下述要求施工。

上述总价为的材料费、设备工器具费、人工费及相关服务的总承包价格,包含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及所有技术资料费,为工程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

4.1 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特殊条款。

5.总工期

5.1 总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工,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直到该项目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6. 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安装调试、提供优质服务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设备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附则:

9.1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成立生效。

9.3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266520 邮政编码: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地址:

漓江东路369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工程有关的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4)“甲方”系指需被维修设备的单位。

(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维修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将要进行施工的地点。

(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应与《技术规格书和图纸》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付款条件

见合同特殊条款。

4 技术资料

见《技术规格书和图纸》

5 质量保证

5.1 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设备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3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6 拖延工期

6.1 乙方应按照“ 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完工和提供相应服务。

6.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工期及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终止

合同。

6.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工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

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7 违约赔偿

7.1 若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甲方将对乙方按第一周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第二周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价款2‰的罚款,从第三周起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价款3‰的罚款。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 不可抗力

8.1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 税费

9.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可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0.2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1 违约终止合同

11.1 甲方在乙方出现下述违约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A)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工;

(B)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

11.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1.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维修、安装设备,乙方应对维修、安装设备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根据甲方要求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2 破产终止合同

12.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2.2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3 转让和分包

13.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2 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4 合同修改

14.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5 通知

1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6 计量单位

16.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7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 合同生效

18.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甲方: 本合同甲方系指: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本合同乙方系指:

现场: 本合同项下施工地点位于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2、付款条件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合同总价的10%,由收到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1)10%工程款收据一份;

2)由(经甲方认可)乙方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正本—份;

B、乙方出具详实可靠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20日内,合同总价的10%,由甲方收到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1)20%工程款收据一份

C、合同设备、材料到场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合同总价的20%,由甲方收到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卖方。

1)20%工程款收据一份;

2)……;

D、甲方应在乙方现场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归档后,且在甲方收到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5%。

1)金额为合同价格 100%的专用增值税(XX %)发票一份

2)XX%工程款收据一份

E、合同总价的5%,应在质量保证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在收到工程款收据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或者

A、甲方应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并按照甲方要求归档,且在甲方收到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5%。

1) 合同总价95%收据一份

2) 乙方开具合同金额100%的专用增值税(100 %)发票一份

B、合同总价的5%,应在质量保证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5%合同总价收据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完工期及工程进度节点要求

3.1交工期为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本项目的交工期定义是指:全过程所用时间。

3.2其它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工程质量

4.1 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负责修复至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竣工资料

见技术规格书。

6、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6.1设备质量保修期为X个月,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从设备竣工验收交验(含资料)之日算起。

6.2 问题响应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发生严重的甲方无能力处理和修复的问题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整改。

7、保险

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交验交付甲方使用日止,该期间的施工过程中一切保险和第三人责任险均由乙方负责,保险费含在合同价款之内。

8、违约责任

8.1 本项目由乙方实施,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8.2 若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X%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超过XX天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9、其它

9.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对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4合同双方均无须承担本合同以外的责任和义务。

一、基本要求

1.说明

1.1乙方需仔细阅读本技术规格书全部条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它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与甲方协商解决。

1.2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2. 所遵循的标准和质量保证

2.1 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其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2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使用经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2.4 乙方提供货物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统一用公制单位。

3. 技术文件要求

3.1 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供货物的合格证书以及材质证书。

4. 技术支持与服务

乙方须依照合同要求,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实施技术服务。

4.1 计划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包括施工、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在内的“工作计划表”,并在“工作计划表”中说明甲方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4.2质量保证期的计算

除《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4 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4.4.1备件更换

对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将到现场免费维修损坏的部位。对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有义务对损坏的产品作有偿维修。

4.4.2故障响应

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若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其计算方法是:从接到甲方故障通知48小时后,每晚24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乙方赔偿甲方质保金5%。

5.的实施、验收

5.1 场地环境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书面提供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

5.2 项目实施

A、合同中所有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实施。实施过程中造成的损坏,责任均在乙方。

B、甲方将项目由乙方安全管理、使用,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中须建立使用、领用记录,如若剩余,乙方须交还甲方。

5.3测试验收

5.3.1验收内容及标准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

备注

1

2

5.3.2验收失败

在验收失败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说明验收失败的原因,排除后重新开始验收。如果验收失败次数超过三次或验收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有关期限,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除有权追索因乙方工期延误而给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如果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方有权按退货索赔程序处理。

5.3.3凡安装妥善且验收合格的部分,须经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5.3.4凡未安装调试妥善的部分,应明确未能验收合格责任方。由责任方负责尽快完善验收条件,进行再次验收。

5.3.5验收成功

甲方确认验收成功完成之后,应与乙方代表共同签署验收通过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写入备忘录中,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二、技术规格书和图纸

1、 工程概况

2、 工程范围

3、 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4、 技术要求

5、 安全环境告知

6、验收

7、质量保证期

甲方: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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