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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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26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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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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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CSSC-T-00-251059-016

项目名称:

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

数 量:

1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开欢迎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1台

2.2 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106楼3楼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并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须带有全国统一的审计报告验证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评审当日承担过同类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参与单位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6)谈判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与采购公告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sscbidding.com/)上同步发布,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在上述网站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未在平台注册、下载采购文件的视同未报名)。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王1]报价书递交或邮寄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线下采购报价书递交或邮寄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18号,收件人:钱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2 线下采购报价书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线下采购时,报价书开启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地点为报价书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ss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 年9月25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谈判的具体资料,是对谈判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制内容

1.7.1

勘探现场

 不组织

 组织,勘探时间:

勘探集中地点:

1.8

竞争性谈判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

分包

/

1.10.2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

2.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资料名称: /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采购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

确认的最晚时间: 补充文件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

确认的方式: 书面回复并加盖公章

3.1.1(9)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资料名称: /

3.2.2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3.2.3

最高限价或其他计算方式

 无

 有,最高限价:40万元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0天

3.4.1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3.4.2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不涉及

3.4.3(3)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3.5(1)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部门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者证书复印件

资质证书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3.5(2)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3.5(3)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须带有全国统一的审计报告验证码)。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 2023、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4年至今。

业绩证明材料:

 合同/订单

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 业主证明

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 其他需求:

3.5(5)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3.5(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介、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7)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3.5(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3.5(9)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6.1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3.6.2

响应方案数量

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 供应商可以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3.7.5

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响应文件副本 4 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 不要求

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光盘

内容包含: 正本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本各1份

3.7.6

分册装订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4.1.1

响应文件密封

 不要求密封

 要求密封,密封要求: /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4.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副本

 否

 是,退还数量: 份副本

退还时间: 谈判结束当日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

5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是

 否

5.1

开启地点

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5.2(4)

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开启顺序: 随机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6.3.1

竞争性谈判轮次及竞争性谈判顺序

竞争性谈判轮次:

 本项目共进行 轮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首轮竞争性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供应商竞争性谈判轮次。

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竞争性谈判轮次,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前告知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顺序: 由组织方安排

6.3.4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 允许

 不允许

6.6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 是

 否

6.7.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及数量

是否排序:

 排序

 不排序

数量: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媒介: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temp.ebuycsemc.com/#/login)

公示期限:3天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7.6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7.7.4

签约合同价

以中选单位的最终报价为准。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第一次公告发布结束后,参与单位不足2家,重新发布公告;

2、第二次公告发布结束后参与单位不足2家,唯一参与单位技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价格合理后,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3、最终采购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1 总则

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货商依次分别进行一轮或者多轮交流竞争性谈判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竞争性谈判小组最终竞争性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简体)。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简体)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勘探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勘探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勘探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勘探现场的,不影响勘探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勘探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勘探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勘探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竞争性谈判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

1.9分包(B)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A)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响应和偏差

1.10.1 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的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自傲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控制价,否则响应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120 天,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前序表须知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或“★”)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技术支持性文件,则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如下:

①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应不超过1000页、商务部分内容应不超过500页,以页码为准,正文须连续编码,正文以外内容不得超过10页。

②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正文内容超过1000页或商务部分正文内容超过500页的,谈判评审组有权拒绝其响应。

注:响应文件中非谈判响应单位独立原创的文字和图片,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注明出处。

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3 竞争性谈判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5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妥善包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 采购人对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需要);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竞争性谈判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6 竞争性谈判和评审

6.1 竞争性谈判小组

6.1.1 采购人将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竞争性谈判小组组建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竞争性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 在竞争性谈判和评审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初步审查

6.2.1 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盖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以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竞争性谈判

6.3.1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轮次及竞争性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竞争性谈判。

6.3.2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在参加后续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应在5日内原额退还。

6.3.3 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给于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性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竞争性谈判的,视为放弃参加该轮次竞争性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可根据竞争性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 竞争性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的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 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进行评审。补充内容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 递交最终报价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竞争性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竞争性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响应的补充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商

6.7.1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7.2 评审完成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7.3 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

6.8 特殊情形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商数量对等时,采购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继续或者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

决定中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将向竞争性谈判小组出具停止竞争性谈判通知书。

7 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以对候选成交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认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预成交供应商名单、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发布成交公示,公告信息包括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合同签订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照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告知。

8 异议

8.1 提出异议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有关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部门(见“第一章 8 联系方式”)一次性提出异议。谈判响应单位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应按相关法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书正本,以及按照被质疑方、质疑事项有关的谈判响应单位数量提供异议书副本。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包号;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5)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 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采购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 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供应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名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附件2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 (签字)

采购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竞争性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 (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票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

递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响应函实质性内容

文件中标记“*”或者“★”的条款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依法设立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联合体供应商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报价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第3.3.1款规定

响应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第3.4.1款规定

响应方案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五章相关规定

完成期限

符合第一章第2.2款规定

合同条款

符合第二章第1.10.1款规定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1.10.2项的规定

……

……

3.1.1

评审价格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3.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 20 分

(2)技术部分: 50 分

(3)价格部分: 30 分

3.2.2(2)

评审基准价格

计算方法

(1)A1=所有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1-20%)*A1的报价为B1、B2、…Bn。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1-20%)*A1,则该报价不参与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3)A2为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的B1、B2、…Bn报价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及名称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2.3(1)

商务评分标准

(20分)

财务状况(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横向比较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最优者得3分,次之得2分,较差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同类业绩

(4分)

投标人提供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①同一合作单位的业绩无论供应期是几年或者供应几次均只按一项业绩计分。 ②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封面、供应时间、合同盖章页等)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

售后服务

(5分)

售后服务方案完详细完整、有具体售后响应时间、有厂商的保修承诺、人员安排合理、提供售后知识库,得5分,1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质量保障能力(8分)

每提供一份以往为其他军队、军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的证明材料(如表扬信、使用证明等),得1分,最高得8分。

3.2.3

(2)

技术评分标准

(50分)

技术文件编写情况

(5分)

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无差错,编制规范、格式工整,评价为优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技术方案

(20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图纸和计算。技术方案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完整可行,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科学合理,设备布局与工作原理一致,提供的图纸和计算能够充分支撑技术方案,关键部件品牌,评价为优得10-14分,良好得5-9分,一般得1-4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技术方案。

密封性能、门体机构设计合理,评价为优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0-2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方案。

技术指标

(12分)

根据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带▲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核心★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得分。

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指标要求提供技术条款偏离表

安装调试及验收服务 (3分)

(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式有详细说明,供货时间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式有较详细说明,供货时间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

(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式有说明,供货时间不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

无安装、调试、验收方式,得0分。

培训方案和人员安排 (3分)

(1)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和人员安排合理可行,得3分;

(2)有较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和人员安排较合理可行,得2分;

(3)有培训方案,但培训方案和人员安排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

无培训方案,得0分。

人员配置

(5分)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支撑专业、职称、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经验等,横向比较,评价为优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备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开标前半年内其中1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履约进度

( 2分)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日期基础上,每提前两天得0.5分,最多得2分。

3.2.3

(3)

报价评分

标准(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见下文3.2.3评分标准,方法三。

各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与A2评审基准价相比,相同的得满分,每增加1%减0.15分,每减少1%减0.1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注:以上评审基准价及报价得分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2.6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投票决定

 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抽签决定

 其他方法:

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评审价格的确定

3.1.1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果)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3 竞争性谈判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4 最终报价有算数错误或其他错误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 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3.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按照本章第3.1.1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 E1;

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 E2。

其中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评审价格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的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评审价格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的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最终报价)×F,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4 评分。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5 汇总。竞争性谈判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6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最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 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报告

竞争性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草案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乙方(卖方):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所需的买卖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的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一)合同由本合同文本、双方代表签署的《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图纸、具体采购订单组成。

(二)上述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具体采购订单

2、本合同文本

3、《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图纸

二、标的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和技术标准

(一)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期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含%税)

交货日期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 (大写:)

£合计金额为暂定价(如国家税率调整,则做相应调整),根据通过验收的数量、并以乙方提交经由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确定最终金额。(如选用本条,需在句首打 √)

£ 标的物必须由乙方自己生产制造。如需外包给其他企业,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与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如选用本条,需在句首打 √)

生产厂家:

注:1、如购买项目较多,可另附合同清单(另附清单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方才发生效力);

2、以上价款包含本合同规定乙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费用;

3、数量计算方式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以甲方计量办法为准;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度调整交货日期,乙方应配合满足,且不能因此而增加合同价款。

(二)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中确定的技术要求。

2、双方约定:。

三、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一)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图纸(若有)、等技术资料套送交甲方。文字资料纸张规格为A4,并要求打印装订成册。

(二)标的物是按照乙方设计标准的规格生产的,或者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标的物是通用型的,则图纸及技术资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交货地点

(一)标的物由乙方负责发运到甲方仓库,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每套标的物交货时提供物资发货清单份。

(二)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日通知乙方交货地点(具体地址:),分批交货的,则甲方分批通知乙方交货地点。

(三)乙方负责标的物的包装及运输并承担运输费和保险费。乙方应保证标的物(包装)要适应运输、吊装需要且能满足长时间存放的要求。

五、验收方法及质保期

(一)验收方法:按《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

(二)为配合乙方在标的物制造过程中的管理,甲方相关人员有权至乙方了解和检查制造进度及标的物质量,乙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

(三)乙方在交付标的物前应先自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而后通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拒绝付款、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或重新议价,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四)乙方所交付标的物的质保期为乙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年。在质保期内,除发生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外,标的物有损坏的,乙方应保证对损坏部分免费予以更换,必要时,乙方需派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支持,更换、运输和检验(如需要检验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有关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响应。

(五)在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扣除质量保证金的权利,且甲方为此所发生的超出质量保证金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付款

(一) 付款方式:(可任选其中一项)

£甲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及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为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大写:);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即合同总价款的%,合计人民币(大写:);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并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合计人民币(大写:);

R其他:甲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为预付款;产品到达交货地点,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 。

(二)质保金:

甲方预留合同价款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如预留质量保证金,则上述第一条的付款比例相应减少),合计人民币(大写: ),将在质保期满且未发生质量问题后日内全额无息支付(如遇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三)乙方收款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变更收款帐户的,应于甲方付款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甲方的开票信息为: 。

(五)付款条件: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货款。付款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甲方可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付款,甲方向乙方交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后,完成本合同的付款义务。

七、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本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在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交付以双方签署的《物资送货清单》及有关的验收凭证为准。

八、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一)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双方就此异议达成解决方案之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项。如标的物在检验期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则上述检验期视为甲方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二)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合同款的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

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质量责任。若乙方提供产品因设计缺陷或材料、制造工艺等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受到索赔而导致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二)乙方违约

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的,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3天内更换、重作,若在上述期限内经更换、重作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或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足部分。

乙方及其指派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保密规则规范,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乙方指派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或业务水平有限,影响甲方生产进度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十、知识产权担保

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乙方完工后应及时返还,不得拒绝返还、提供给他人或者利用上述图纸及技术资料为他人生产制造相同的标的物、用于其它与本合同无关事宜。

乙方应当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产品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其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违反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违反非竞争义务或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等)。如果甲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取得或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而导致任何第三方甲买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不论是由于侵权或任何其他原因,均应由乙方出面解决并赔偿甲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十一、侵权责任

因本合同标的物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标的物以外的其它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未达成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交货的;

2、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已届满,双方协商延期交货的,经延期后仍不能交货的;

3、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能达到质量要求;

4、乙方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等危及其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情况的,或者虽书面通知甲方但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担保的;

5、乙方贿赂甲方的技术、检验、管理等人员的。

(三)甲方依据上述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不影响其按照本合同其它条款的规定向乙方要求偿付违约金的权利,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四)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十三、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法定机构证明以后,由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一)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的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约定:/。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并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甲方需求签订具体采购订单,如具体采购订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只要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向对方投寄挂号邮件的,则表明其已履行了通知义务,5天后即视为送达对方。

本合同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乙方(盖章):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1 项目名称

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建设采购项目

2 项目地址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106楼

3 项目需求

根据检测中心试验设备建设需求,需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106楼3楼建设1台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

4 项目内容及参数要求

★4.1 满足的试验标准

(1)GB/T 2423.1-2008(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2007) 试验Ab:低温;

(2)GB/T 2423.2-2008(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2007) 试验Bb:高温;

(3)GB/T 2423.22-2012(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2009) 试验Na:温度变化;

(4)GJB 150.3A-2009 高温试验;

(5)GJB 150.4A-2009 低温试验;

(6)GJB 150.5A-2009 温度冲击试验;

(7)JB 360B-2009 电子及电器元件试验方法 温度冲击;

(8)GJB 128B-2021 半导体分立器件试验方法 温度冲击;

(9)GJB 548C-2021 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 温度冲击;

4.2 相关参数

★(1)提篮容积:不小于170L;★提篮承重:≥30KG;

▲(2)操作温度范围:高温区:RT~+180°C,低温区:-70°C~RT;

▲(3)温度偏差:≤±2.0℃(-70°C~+180°C);

★(4)温度恢复时间1: ≤5分钟(在-55°C/+125°C范围,暴露30分钟,25KG铝件或塑封IC或电路板负载);

★(5)温度恢复时间2: ≤ 5分钟(在-55°C/+165°C范围,暴露30分钟,10KG铝件或塑封IC或电路板负载);

▲(6)提篮转换时间 ≤10sec;

▲(7)最大试验负载:≥25KG;

★(8)远程控制:配置上位机和上位机软件,实现设备远程监视和控制;开放上位机通讯接口和协议,可以接入实验室现有试验数据采集系统;

(9)箱体结构:

▲a)外壳材料:双面镀锌钢板喷粉烤漆,厚度不小于1.5mm; ▲b)内胆材料:SUS304或316不锈钢板,厚度不小于1mm; ▲c)保温材料:硬质聚氨酯泡沫+玻璃纤维,厚度不小于120mm;试验方式:电动机和螺杆驱动方式2温区;

d)铰链门,门铰在箱体左侧(面向箱门正面时),带门锁 ;

e)门上观察窗:观察窗尺寸不小于350mm(W) X 350mm(H),数量不小于1个;

f)箱体有照明装置;

g)引线孔:φ73mm不锈钢引线孔,位于箱体顶面,数量不小于1个;

h)电缆孔跟随提篮一起移动;

★i)工作噪音:≤69dB(A) ,噪音值是在离设备正面1m、高度1.2m处测得的数据(自由空间中);

j)箱体采用分体设计,分体通过电梯(门尺寸1.5m*2.4m(WxH),内尺寸2.1m*1.6m*2.6m(LxWxH))运输至3楼,现场组装。

4.4制冷系统

★(1)采用环保制冷剂;

▲(2)采用水冷二元复叠制冷系统,压缩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如谷轮、比泽尔等);

★(3)冷凝器:板式换热器:

★(4)节流装置:电子膨胀阀(步进电级驱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如Danfoss等)。

4.5控制系统

(1)温度传感器:采用T型热电偶或同等及以上规格温度传感器;

★(2)控制器提供下列工作模式:

a)单试验箱工作模式;

b)温度冲击工作模式;

*常规工作模式

*稳定时间优先工作模式

★(3)通讯接口:RJ-45以太网接口(10-100Mbps自适应)一个RS-485接口一个;

(4)可编程逻辑控制器:采用国际主流品牌。

4.6其他

(1)安全保护功能:

a)试验区(吊篮)运行中开门保护:机械和电子装置锁定吊篮;

b)吊篮四周带防护装置,阻止试验样品嵌入吊篮与试验箱壁之间;

c)试验空间温度熔断丝;

d)空气调节通道极限超温;

e)高温室温度过高保护(控制器内置);

f)高温室温度过高保护;

g)低温室温度过高、过低保护(控制器内置);

h)低温室温度过高、过低保护;

i)漏电断路器、试样电源控制端子、外部报警输出端子;

(2)招标人提供冷却水设备,并将管路接至试验箱安装位置2m范围内,需由投标人完成与设备的对接安装; ▲(3)需配备不小于2套以上的轻质不锈钢样品篮,包括搁架4个,确保试验样品的装载,承重不下于7.5KG/层;

▲(4)设备制造完成后,投标人负责运输至招标人实验室指定安装区域,过程中若需要拆门/窗等施工,均由投标人负责拆除和安装后的恢复,产生的费用投标人承担;搬运过程中需要叉车或吊车协助,投标人负责安排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应全力配合;

★(5)设备的首次现场检定/校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委托权威第三方校准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5 服务要求

供方技术人员应按照本协议在设备安装期间,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其内容包括:

(1)负责设备的安装;

(2)对设备的进行调试;

(3)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供方技术人员到现场对需方进行指导安装、调试、维护、检修的培训;

(4)在质保期内如发生因设备本身的原因造成无法使用,供方应1日内响应。

6 交货期及质保要求

(1)供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2)质保期不少于五年,质保期内关键件更换后应重新计算质保期;

(3)质保期内免费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保(每年至少一次)。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月 日

一、响 应 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完成/提供本项目工程/货物/服务,并按照合同预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谈评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第一章2.2 交货期

2

第一章2.3 交货地点

3

第五章 技术要求

4

......

5

......(参与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拓展)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

履约情况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响应方案

七、其他资料

[王1]公告发出前由采购员核对修改

附件:

(公开)高低温冲击试验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上传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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