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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兴舟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编号:YMDQG202511-003)
项目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一、询比采购条件
本项目询比采购已获审批,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方案
宜昌兴舟重型铸锻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一)项目内容
1.兴舟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为职工提供中餐,自主经营早、晚餐。根据公司预订,提供业务接待用餐;按照公司要求,提供活动用餐及双休日、节假日加班职工用餐。
2.兴舟公司食堂日常就餐总人数约300人,具体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3.工作餐餐费实行计次管理,计次数等于实际工作日天数(不含加班),刷卡消费,中餐标准按兴舟公司规定执行,并免费提供酸奶或水果。
4.兴舟公司提供场地,拟招一家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设备、餐具、餐桌椅等采购及后续的维修、更换、添置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水、电、气费用,自行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5.职工就餐模式:采取窗口打餐形式。
6.工作餐以自选套餐为主,每餐提供五荤三素一汤,菜谱每周一审,职工自由选择二荤二素(含米饭、汤)。在不影响正常工作餐的情况下,可自行经营小碗菜、盖浇饭等特色菜,根据兴舟公司就餐标准提供。
7.供应商负责安排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工资、住宿、安全、福利待遇及相关卫生健康证件的办理。
8.供应商负责垃圾清运(含厨余垃圾)、食堂卫生保洁及食堂区域的安全管理。
9.供应商负责食堂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供应。
10.本项目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由宜昌兴舟重型铸锻有限公司签订。
(二)项目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凤凰路403号。
(三)合同履行期限:五年。
(四)服务要求
1.工作餐按标准予以供餐,每周五前提交下周的中餐菜谱安排,经兴舟公司审核后执行。
2.早餐标准及品种:不低于12个品种,营养搭配。
3.中餐标准及品种:自选套餐提供五荤三素一汤,特色窗口提供五个以上品种。
4.晚餐标准及品种:自选套餐提供三荤二素一汤,特色窗口提供三个以上品种。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主要食材必须保证进货来源清晰、可追溯。
6.员工用餐时间:
早餐6:00-9:00;中餐12:00--13:30;晚餐17:00—18:30。
7.在规定的就餐时间15分钟前准备完毕,不脱销、不断档。中餐、晚餐均应有免费汤供应,免费汤每天不同样;早餐供应免费咸菜。
8.每日保证开餐时间,每半年更换一次厨师,餐食的品种、味道定期调整。
(五)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其中主管、红案厨师、白案厨师、服务员、后厨人员数量满足供餐需求(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证),若响应单位上岗人员与提供的人员名单不符,兴舟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
2.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有健康管理师或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有培训机构颁发的《餐饮服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询比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响应和严重违法、违约及重大责任事故;
4.供应商所提供食品及食堂管理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兴舟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5.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充分具备管理集体食堂的经验与能力,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类等证照例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6.供应商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
7.供应商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滑及有关安全保障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应当赔偿兴舟公司因相关安全事故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8.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如消防、食物中毒、燃气泄露等,如遇停电、停水、断气等突发情况,必须保证按时按量正常供餐等)。
9.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环境处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环境体系要求,接受兴舟公司监督、检查。如因供应商原因产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应当赔偿兴舟公司因相关安全事故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10.为保证就餐人员的健康,兴舟公司将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考评,对不执行以上意见或不符合要求的,向供应商提出工作人员的更换要求,且供应商必须按兴舟公司意见执行。
11.未经兴舟公司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食堂承包服务的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兴舟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
12.供应商必须服从工商、税务、食品监督等部门的管理要求,在服务期间因供应商管理原因导致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供应商负责缴纳。
13.合同执行期间,如遇需终止服务合同情况,供应商应配合兴舟公司做好交接工作,不得造成食堂服务的中断。
14.兴舟公司将根据食堂卫生及安全管理状况、职工满意度、食堂管理状况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次供应商遴选的依据。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1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2.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9时00分。
五、询比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询比采购响应文件不接受。
2.递交方式: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93号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门岗,纸质文件密封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询比采购时间和地点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2.地点: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办公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琴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邮箱:ztbsjbgs@ymd.com.cn
联系地址:西陵二路93号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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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兴舟食堂询比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