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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
询比采购编号:ksec-KXB-2025-02
项目名称:安全保密产品采购与实施
项目单位: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云南昆明
二O二六年七月
目录
一、 询比采购公告
1. 询比采购条件
2. 询比采购范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 询比文件的递交
6. 联系方式
二、 注意事项
三、 特殊条款
四、 必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安全保密产品采购与实施公告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安全保密产品采购与实施,询比采购人为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安全保密产品采购与实施进行询比采购。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安全保密产品采购与实施(包括堡垒机、漏洞扫描设备、网络版瑞星特征库升级授权、打印机、电磁屏蔽机桌、龙脉指纹认证USBKey) |
1 |
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发货到现场。 |
中国.云南省.昆明市.昆船工业区 |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总体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未完成2025年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本单位上述年度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业绩3个,单个集成项目合同金额大于5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以合同计,需体现双方名称、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及盖章等页面,否则业绩无效)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1)承诺近2年的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单位及单位实控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单位及单位实控人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投标人及投标人实控人结果显示未存在失信记录,视为审查通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集成商投标;
3.6.1集成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00秒---*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00秒
获取地点: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昆明市官渡区昆船工业园401大楼)
获取方法:具有涉密信息系统总体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意参加此项询比采购的单位,需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上完成线上注册,请于规定获取时间内至获取地点完成资质预审、签订保密协议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结束需返还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
5.1询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昆明市官渡区昆船工业园401大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询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预计开启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00时,地点为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昆船工业园401楼
邮 编:650051
招标联系人:刘珂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箱:/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需提交1套正本《询比文件》和2套副本《询比文件》,若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须提供与《询比文件》正本一致的可编辑电子版《询比文件》1套(光盘刻录)。
2. 需将《询比文件》用信封或文件盒(袋)密封包装于一件包装内,并在正面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询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3. 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询比文件》。
4.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5.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6.允许偏差,偏差范围:一般技术要求偏离数量达到3项及以上投标将被否决。
(一)交货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买方项目现场交货(包括吊装、安装、调试、交验并按规定取得相关的合格证等)。
(二)付款条件
1.第一次付款(到货款):乙方按合同约定将全部合同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下列文件资料经审核无误,通知乙方提供的合同总价【50】%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到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
(1)乙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甲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2.第二次付款(验收款):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经双方组织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下列文件资料并经审核无误,通知乙方提供的合同总价【50】%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验收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
(1)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证书正本两份。
(2)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价【50】%增值税发票后,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60】日内原额退还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3)【 】
3.第三次付款(结清款):质保期满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甲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下列文件资料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甲方一次付清项目结清款【10】%,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
(1)设备最终使用单位出具的质保期内设备正常使用无重大质量事故证明文件。
(2)【 】。
(三)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货物(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按以下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0.5%;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5%。
(2)每逾期一周(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质保期延长一个月。
1.2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
1.3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安装调试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对甲方予以赔偿,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2) 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
(3) 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1、询比一览表;(附件1)
2、技术需求响应表(附件2)
3、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
(2)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
(3) 营业执照; (复印件)
(4)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5) 技术支持资料;
(6)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7) 其他资料……
注:以上事项在询比文件中不可缺少,若有缺少项目,请予情况说明作为备注,若无情况说明开标时视为废标处理。
附件1询比一览表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包)、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交货期为 、随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提供 (设备名称),制造商为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供应商名称:询比采购编号/包号:
序号 |
分项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制造商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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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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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合计报价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询比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询比文件一同单独提交。
附件2:技术需求响应表
1 货物与需求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需求响应:
序 号 |
询比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询比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情况 (“符合”、“优于”或“偏离”) |
备注 |
……
注:
1、请按技术规格中所有条款逐条进行响应,对于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术方案描述或其他支持材料(在技术偏差表中进行应答后,可在备注中索引至技术方案或支持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对应的章节和页码),统一用EXCEL格式制作。
2、需分项报价及单独报价项的技术阐述请在此表中反映。
附件3 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询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供应商应填写4-1、4-2、4-3、4-4,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买方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询比资料表”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4-1资格说明
致:(招标机构)
资格声明
尊敬的先生/
为响应你方年月日的(招标编号)询比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询比,提供《询比邀请》中规定的(货物品目号和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由(制造商名称)为提供(货物品目号和名称)的授权书1份正本,2份副本,我方代表该制造商并受其约束(供应商)。
(2) 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2份副本。
(3) 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同时附上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制造商或供应商公司(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
单位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传真
邮编
电话
附件4-2制造商资格声明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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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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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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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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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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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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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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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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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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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 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3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的单位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进行(项目名称)询比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号询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询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询比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名人职务: 签名人职务:
签名人姓名: 签名人姓名:
注: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自拟,此格式仅作参考。
附件4-4信誉承诺函
致:(招标人)
我单位现报名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现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承诺如下:
截止本招标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未存在下列情况
1)承诺近2年的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单位及单位实控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单位了解并知悉本承诺函的法律后果,并保证本承诺函内容客观真实。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开标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招标公示中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订。
1.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询比截止时间前递交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询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询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询比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2. 询比
2.1 询比小组
2.1.1 询比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询比委员会负责。询比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询比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 询比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询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询比以及其他与招标询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2.1.3 询比过程中,询比小组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询比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询比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询比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2.2询比原则
询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对询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3.1 招标人判断《询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询比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任何外部的证据。
2.3.2 询比委员会将审查《询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
2.3.3《询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无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询比代表有效签署;
(2) 询比代表无供应商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3) 《询比一览表》、《询比函》等未按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写的或缺少内容的;
(4) 供应商的询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 询比有效期不足的;
(6)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和图纸》中主要条款(带“*”条款的)或一般条款达三条及以上的;
(7) 超出经营范围询比的;
(8)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9) 《询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10) 未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11)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其他违反招标纪律的。
2.3.4询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询比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询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询比委员会应当否决其询比:
(1)询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询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询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询比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2.3.5招标人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询比是指询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询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3.6与《询比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询比文件》有权被拒绝,招标人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询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询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询比。
2.3.7细微偏差是指《询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询比文件》的有效性。
2.4.询比文件的澄清
2.4.1在询比过程中,询比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询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询比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询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询比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比委员会的要求。
2.5询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5.1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询比委员会将对有效的《询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询比时除考虑询比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适用性,并能满足《询比文件》的各
项要求;
(2)供应商的制造、安装方案的先进合理性、可行性,并能达到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场的安装条件;
(3)供应商选用的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4)供应商业绩(含设计业绩)、技术水平、制造能力及承担本项目的优势;
(5)工期,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交验、所需时间;
(6)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7)售后服务;
(8)经营信誉;
(9)《询比文件》其它要求。
2.6 询比原则
2.6.1招标人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询比文件》评估,并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6.2询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询比法》中规定的有关询比要求以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询比的程序及主要内容
(1)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是对《询比文件》合格性的审查,符合性检查合格方可进入商务评议。
(2)商务评议。对《询比文件》是否响应《询比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做出评议,商务评议合格方可进入技术评议。
(3)技术评议。对《询比文件》中提供的技术部分进行评议,技术评议合格方可进入综合评分。
(4)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询比委员会将推荐综合评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询比委员会完成独立打分后,对独立打分表的供应商各自的总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以平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遇得分相同情况,以价格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相对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以技术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相对排序。
询比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询比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询比小组投票决定顺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询比文件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询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询比文件格式 |
符合要求 |
||
联合体供应商 |
提交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询比方案 |
除询比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询比方案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询比方案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规定 |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规定 |
||
不存在禁止询比的情形 |
不存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询比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规定 |
||
询比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询比内容 |
符合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规定 |
||
询比有效期 |
符合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询比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规定 |
||
付款条件 |
付款条件偏离且招标人不接受的视为不合格 |
||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供应商应对照询比采购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列对照表并逐条说明所询比货物和服务对询比采购文件相应条款做出响应(“符合”、“优于”或“偏离”)的情况。对有具体要求的条款应作出明确响应,对询比采购文件进行复制、粘贴,无实质性响应视为不响应询比采购文件;其响应情况应与技术方案说明以及技术描述、产品样本等支持材料一致,不一致之处应明确改进方案和措施,否则询比时按照废标处理。 |
||
允许,偏差范围:技术规格书要求中非*条款最高项数:3项,超出按废标处理,供货要求中*条款不接受偏差。 若未按技术规格书逐条响应时,每出现一项按未响应计算。 |
|||
…… |
……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付款条件 |
付款条件的偏离而询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其询比将被拒绝; 询比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付款条件的偏离,适用于一般商务条款偏离的处理 |
交货期 |
不满足交货期要求属实质上不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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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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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50分 询比报价:4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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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询比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询比基准价=以有效询比的平均询比格为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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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询比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有效询比报价-询比基准价)/询比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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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价格 (40) |
询比报价 |
40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含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2%(含2%)加1分,最高加分至40分。所有不足的差价按插值法计算,精确到0.01 分。 |
商务 (10分) |
综合实力 |
5 |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或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2.投标单位提供具有有关设备的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得1分。 3.提供投标人的2023年、2024年、2025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未完成2025年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经营状况良好,横向比较的0~3分。 (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本单位上述年度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
类似项目业绩 |
5 |
根据制造商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实施类似信息系统集成业绩情况,进行评价,提供3个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销售数量大于20台得3分。超过1个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以合同计,需体现双方名称、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及盖章等页面,否则业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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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50分) |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
40 |
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中提供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要求,得40分。 招标文件中非“*”的指标条款有1条不满足的扣4分,3条及以上非*的指标条款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处理; |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
10 |
提供完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各投标文件进行模向比较,最优得10分,次之得5分,最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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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保密
2.6.1招标人不得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任何情况透露给任何其它人。
2.6.2 询比小组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询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何供应商。
3. 合同授予
3.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询比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3.2 询比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询比活动。
3.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询比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3.4 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询比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3.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3.6 签订合同
3.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询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纪律和监督
4.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询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询比或者与招标人串通询比,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询比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询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询比工作。
4.3 对询比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比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询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询比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比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询比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询比。
4.4 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询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比程序正常进行。
4.5 投诉
4.5.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询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询比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4.5.1项规定的期限内。
5.供货要求
5.1 名称:安全保密产品采购与实施。
5.2 数量:1批。
5.3 交货期、交货地点
5.3.1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发货到现场。
5.3.2 交货地点:中国.云南省.昆明市.昆船工业区。
5.3.3 产地:中国
5.4 用途及基本要求
详细数量参数内容与招标人联系到招标人现场签订保密协议后领取,不提供网上下载。投标人领取后不得进行复制、扫描、拍照等操作,在使用期间按密件进行妥善保管。随投标文件返回招标人。
5.5 知识产权
5.5.1 设备必须是制造厂自主开发研制的国产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型号、标准参数的先进成熟的产品。任何使用过的设备、试制品、改制品、贴牌产品等均将被拒绝。
5.5.2 供方应保护需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需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5.6 其他功能要求
5.6.1 无。
5.7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
5.7.1 设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5.7.2 设备装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遇突发情况能确保安全有效防护。
5.8 技术资料
5.8.1 装箱单1份。
5.8.2 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1份、合格证书1份。
5.9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5.9.1 开箱检验
5.9.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需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供方。
5.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9.1.3 开箱检验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供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9.1.4 在开箱检验中,需方和供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5.9.1.5 如果供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需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需方有权在供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供方已接受,但供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需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5.9.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需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供方负责,供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需方承担,但需方能够证明是由于供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需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5.9.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9.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供方依照合同约定对需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9.2安装、调试
5.9.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需方或需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供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需方或需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需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需方或需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供方应承担责任。
5.9.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需方承担。
5.9.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5.9.3考核、验收
5.9.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需方承担。
5.9.3.2如由于供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供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5.9.3.3由于供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供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供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供需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需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供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需方支付补偿金。
5.9.3.4 如由于需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供方应协助需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需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需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5.9.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5.9.3.6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还需在需方工厂内运行90日无故障,双方验收代表签名生效为设备终验收。若在终验收前设备出现故障,则在故障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试运行时间,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验收代表签名生效。
5.9.3.7如果供、需双方在设备调试、验收中产生重大分歧,需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认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9.3.8 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验收方法,方便签订技术协议时双方商定。
5.10 技术服务
5.10.1 设备质保期见招标参数文件。从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在接到需方的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回复,4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用户使用,质保期内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质保期顺延。
5.10.2 供方应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设备质保期满后,供方能终身提供广泛的技术支持,有偿提供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
5.11 包装与储运
5.11.1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丢失和由于供方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丢失等一切损失的责任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5.11.2 设备包装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
5.11.3 供方负责将货物运抵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昆船工业区内,确保提供给需方的货物完好无损。
5.12 其它要求
5.12.1 设备终验收后,由于设备可靠性、稳定性差,使设备在3个月内不能正常、连续、有效工作,虽经多次服务,但设备仍不能稳定工作时,供方应无条件接受需方的退货要求,并接受需方的合理索赔。
5.12.2 若出现供方在投标时承诺能够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标明“*”的关键技术项目,但在中标后,在验收或试运行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的关键技术项目要求的情况,而又不能在一个月内彻底解决并再次出现不能满足“*”的关键技术项目要求的情况,需方有权提出退货及设备价格30%以上的索赔,供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需方要求赔偿。
5.13 报价要求
供方投标采用人民币报价,需详细提供设备的分项报价表,列出主要部件的品牌、型号、数量、产地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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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全保密产品采购与实施20260706(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