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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室及冷库建设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获得资金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兽医实验室设施,采购更新实验室监测、诊断仪器设备,完善动物疫苗冷库及配备制冷等相关设施设备。结合实际需要,为确保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室及冷库建设项目顺利完成,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项目采购单位,拟采购一批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动物疫苗冷库维修,预计采购经费500000元,为切实做好项目采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室及冷库建设项目询价采购(具体技术参数及配置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采购业主
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五)最高限价
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一致。
(六)采购需求
根据《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室及冷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我县兽医实验室废水处理能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的水质要求;动物疫病监测、诊断、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综合处理、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治、科研、信息管理等方面得到很大提升;掌握动物疫病发生及流行情况,准确评估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及时提出动物疫病发生风险预警建议;完成动物疫苗冷库维修,确保冷库正常运转;为制定动物防疫措施、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有效地预防控制动物疫情、防止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目标,全面促进我县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为养殖户增收、产业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七)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二、询价的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行业资质;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法人。
(三)报价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信用信息情况。
注:以上资料每页须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18:00前。
(二)递交地点
宾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106-2号)。
四、评定成交的方式
本项目不设现场评审,将在截止时间后,由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室及冷库建设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符合询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此报价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业主单位抽签确定其中一个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同时由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不中标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另行明确。
附件:
1.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仪器设备更新采购预算和技术参数及配置
2.动物疫苗冷库维修技术参数及要求
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表格名称
附件1: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仪器设备更新采购预算和技术参数及配置.doc
附件2:动物疫苗冷库维修技术参数及要求.doc
操作
附件1:2025年宾阳县兽医实验仪器设备更新采购预算和技术参数及配置.doc
附件2:动物疫苗冷库维修技术参数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