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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书必须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单位代理人印章;投标书、投标价格分解表、供货范围明细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用人民币填报。 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编制,正副本各一份,分袋封装。 3、在投标书截止时间2日内之前,招标单位有权对招标文件变更,补充说明等,同视为招标文件。 4、严禁投标单位互通情况、作弊,抬高标价,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费用自负。 7、评标由本公司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对评标结果不作解释。 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评标结束后,厂家暂回等待评标结果,评标小组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0、双方签定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11、未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一周内退还保证金。1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3、开标:招标人按照议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会议的投标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作废: ①.投标书未按议标文件规定填写或密封的; ②.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③.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④.逾期送达的; ⑤在本工程投标活动中违反招标法规的。 15、签订合同 ①.中标方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七日内。 ②.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① 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 ② 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招投标法规的; ③ 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④ 给本工程招投标工作带来一定损失的; ⑤ 签订合同过程中改变原投标条件或不承诺原投标条件的; ⑥ 在评标过程中撤回其投标书的。 None 含税含运费,包工包料,施工后满足我方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