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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柿业 发羊财
为落实《陕西省奶羊产业扩量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6—2030年)》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6〕67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县奶山羊产业扩量提质增效,打造富民强县首位产业,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奶羊产业扩量提质增效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扩量、提质、增效”为核心,通过深挖现有养殖潜力、鼓励返乡创业兴业、拓展多元化奶源渠道等路径,进一步优化奶源基地布局,筑牢产业发展根基,稳步实现产业增量提质。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全县范围内从事奶山羊养殖的农户、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养殖场、羊乳加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
(二)资产结构清晰,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同一实施主体不得就相近支持环节重复享受中省补助;本项目不与中省其他相同的产业发展类、畜牧产业发展、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产业融合类、动物防疫类等补助资金叠加享受。
三、主要建设内容与资金支持环节
(一)养殖扩群增量项目
1.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养殖场完善基础设施。对改扩建奶山羊养殖场且存栏明显增加的养殖主体,按存栏规模分档给予补助:存栏25—99只补助不超过5万元;存栏100—499只补助不超过10万元;存栏500只以上补助不超过15万元。
2.新建养殖场。引导散养户向适度规模场转型。对新建的奶山羊养殖场,按设计存栏规模(2㎡/只)分档补助:设计存栏25—99只,单个主体补助最高5万元;设计存栏100—499只,单个主体补助最高15万元;设计存栏500只以上,单个主体补助最高30万元。
(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
1.引进国外良种奶山羊。支持养殖场从国外引种,补助标准为种公羊5000元/只、母羊3000元/只。
2.引进奶山羊胚胎。支持养殖场从国外引进繁育胚胎,每枚胚胎补助1000元。
3.采购核心育种场种公羊。支持养殖场从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采购种公羊,每只补助2000元。
(三)现代化设备更新补助项目
支持养殖主体配置智能化TMR饲喂机、青贮收获机械、饲草加工设备、带制冷功能的挤奶器、一体式冷链运输车等现代化养殖设备,补助额度不超过设备总投资的30%。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项目申报书(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现有基础条件、建设方案、投资预算、预期效益等);
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五、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镇级初审-县级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流程开展,符合条件经营主体自愿报名参与,具体流程如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本公告要求,填写《富平县2026年奶羊产业扩量提质增效项目申报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镇(街道)。
(二)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政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县级审核。县畜牧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主体名单。
(四)公示确定。拟支持主体名单将在“干柿业 发羊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主体需先行投入资金完成建设,竣工后提出验收申请,经县畜牧发展中心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兑付补助资金。
(二)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确需变更的,须严格履行变更手续。
(三)项目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严防套取、骗取。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主体,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实施主体须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确保于本年度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五)申报材料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前报送至县畜牧发展中心(杜村东街4号2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党靖宇,联系电话:8632338)
附件:2026年奶羊产业扩量提质增效项目申报表
富平县畜牧发展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图 | 畜牧中心
审核 | 支光强
编辑 |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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