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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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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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原创 河源镇人民政府 河源镇人民政府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一)招租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人民政府。

(二)招租简介:河源镇吉祥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位于河源镇吉祥村小吉祥屯,房屋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广场占地面积3939平方米。该项目适合经营生产资料集散(种子、化肥、农药)稻米加工、玉米收购中介、收购村民干鲜蔬菜等,也可用于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允许在广场区域进行合理开发建设。

(三)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招租信息公开发布后,全体有竞租资格的意向承租者集中进行公开竞价,由最高报价者取得承租权。意向承租者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报名参与竞价,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遵守竞价规则,经过不多于5轮竞价后,由最高出价者作为该招租标的物的承租方。

二、租赁时间及租赁金额

河源镇吉祥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租赁期限为叁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房屋建筑起拍价:32000.00元/年,房屋建筑外广场区域价格另行协商;

租金以中标价为准,具体租金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报名,过期报名无效。

四、对意向承租方基本要求

承租人必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不得冒名或挂靠。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同时承租方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信用记录。近10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有关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

(二)承租方确定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持成交通知书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招租方: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司女士

联系时间:8:30-11:30 13:30-17: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板石街道

编辑:张 鹤 审核:司明月 监制:赵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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