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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公告关于公开比选《日喀则市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及院落维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现就日喀则市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及院落维修项目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及院落维修项目
项目单位: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地点:康马县人社局办公楼及其所属院落
项目投资:27.44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内容:门厅地面维修、值班室木地板更换、一至三层卫生间维修、大门维修改造、院落地面开挖夯实及硬化、地下管道修补、雨污分流改造等。
二、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三、代理工作内容和时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内容,承担本项目招标(采购)全过程代理服务,工作范围包括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评标、答复质疑异议、报送档案资料等,直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采购)法定流程、资料归档完毕为止。
中选代理机构须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代理工作,因采购人原因延误的除外。本项目代理业务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承担过公开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企业可提供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连续任意1个月纳税、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6.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要求: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书面承诺。采购人将在评审阶段现场复核上述网站信用信息,评审复核时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7.已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已在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备案登记,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须出具相关关系承诺书。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点及地点
1.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10:00‑13:00、15:30‑18:30;文件递交最终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六、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封套加盖申请人公章;封套上注明:“比选申请文件”、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单位地址。
2.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递交时需提供)、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团队配置、项目代理服务方案、代理服务费费率报价、资格条件对应的各项证明材料、各项承诺书。
3.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若报名截止后,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不足3家,比选人可选择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发布本比选公告。
七、评审及选取确认方式
1.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小组,对递交有效申请文件的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机构方可进入综合评审。
2.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表(附件),对比选申请人的业绩、服务方案、项目团队、本地化服务能力、代理服务费报价等维度进行独立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作为拟中选代理机构。综合得分相同,以代理服务费报价低优先;得分、报价均相同,服务方案得分高优先。
3.拟中选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结果在“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书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本工程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机构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收费标准;工程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包含该代理服务费用。
1.参选代理机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报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率,费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中标(成交)金额的1%,超过者作废标处理;中选费率作为委托合同约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
2.代理机构应当随本项目采购结果一并公开代理费实际收取标准与金额,接受监督。
3.除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其他额外费用。
九、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主要在“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同时视情况推送至本县政务公开相关平台。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
1.除本公告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之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作任何补偿。
2.有关本项目比选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比选人联系。
联系人:钟彦亮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综合评分表
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扫码查看附件) 编辑:钟彦亮 初审:钟彦亮复审:施丽萍
终审:索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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