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滨河社区居民公约(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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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滨河社区居民公约(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程玉 阿荣旗那吉镇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滨河社区全体居民: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规范居民日常行为,弘扬公序良俗,维护社区公共秩序与居民共同利益,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友善、安全整洁、宜居宜业的社区环境,滨河社区结合前期征集意见情况和社区实际,起草拟定了《滨河社区居民公约(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民意,确保公约合法合规、贴合实际、便于执行,现面向全体居民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居民提出宝贵修改意见,社区将认真梳理吸纳、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居民代表会议审议。

公示征求意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3月9日

意见反馈地点: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熊金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邮箱:1013364924@qq.com

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滨河社区居民公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邻里和睦、共治共享的居住环境,规范居民日常行为,弘扬公序良俗,维护社区公共秩序与全体居民共同利益,建设整洁优美、平安幸福、崇德向善的文明家园,结合本社区初、高中就学集中、护学护考需求突出的实际,经居民代表会议商议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是全体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以及居住在本社区的常住人口、外来居住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第三条 本公约的制定、修改与执行,坚持合法、民主、平等、务实原则,坚持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接受那吉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

第二章遵纪守法

第四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定不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伟大祖国,热爱中华民族,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

第五条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区干部廉洁履职,珍惜集体资源,不贪占集体资财,不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第六条 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言行,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第七条 不组织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制邪教活动;不参与、不传播、不纵容,拒绝境外宗教势力渗透。不利用宗教妖言惑众、骗取财物,不借宗教名义破坏民族团结。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居民委员会举报。

第八条 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化解纠纷,不缠访闹访、不聚众滋事、不扰乱公共秩序,不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

第三章移风易俗

第九条 提倡红白喜事简办俭办,反对薄养厚葬、攀比铺张、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抵制高额彩礼、杜绝天价彩礼。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倡婚事俭办、丧事简办;提倡节俭办理红白喜事,农村结婚酒席单桌不超过500元、随礼不超过300元;城镇结婚酒席单桌不超过800元、随礼不超过500元,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化仪式,摒弃封建迷信,不违规土葬、不乱埋乱葬,以鲜花、植树等文明方式缅怀逝者。升学、满月、乔迁等事宜提倡不办或简办,切实减轻人情负担。

第十条 崇尚科学文明,自觉抵制算命、看风水、请神驱鬼等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一条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珍惜粮食资源。

第四章邻里和睦

第十二条 邻里之间互尊互让、互帮互助、诚信处事、友善相待,不吵架斗殴、不搬弄是非、不损人利己。主动关心关爱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传递邻里温情。

第十三条 妥善处理采光、静音、通行、停车、车库使用等相邻纠纷,自觉规范存放家庭闲置物品,不占用楼道、消防通道及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不遮挡、不占用他人车库出入口,遇事友好协商、理性解决,共同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第十四条 尊重初高中学生学习与休息权利,主动营造安静学习环境,共同护学护考。

第五章家庭美德

第十五条 家庭成员平等相待、互敬互爱、共担责任。夫妻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勤俭持家;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与保护义务;子女自觉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禁止歧视、虐待、遗弃老人。

第十六条 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六章公共秩序

第十七条 自觉维护辖区交通秩序,机动车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扰民、规范有序停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与通行道路。电动车在指定区域停放充电,严禁进楼入户、进电梯、在楼道停放及违规充电。

第十八条 护学护行优先,上下学高峰时段主动礼让学生,不占道、不聚集、不喧哗,保障就学通行安全顺畅。

第十九条 遵守市容环境管理规定,城区内禁止散养家禽家畜,按规定做好防疫和环境卫生,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第二十条 房屋装修、改造须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严禁违法搭建、私改外立面。施工文明作业,建材不占道、垃圾及时清运,严格避开学生早读、晚自习、午休及夜间时段,中高考期间全面禁止噪音施工,减少扰民。

第七章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 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责任区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杂物规范摆放;不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条幅;爱护绿化苗木与设施,不攀折、不践踏、不侵占绿地;雪后及时清扫责任区积雪积冰;爱护路灯、井盖、护栏等公共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 自觉维护楼宇外立面整洁,不在阳台外、窗外、空调机位、楼道、车库外等处堆放杂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保持外观整洁、安全美观。

第二十三条 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建筑垃圾单独归集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第二十四条 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不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污染物;不向河道、沟渠、池塘倾倒垃圾废弃物,爱护公共绿地与林木,不随意砍伐损坏。

第二十五条 文明饲养宠物,犬只依法登记、定期免疫;携犬出户束绳牵引(绳长不超1.5米),大型犬佩戴嘴套,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严控宠物吠叫扰民,避免影响学生学习与休息,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章安全防范

第二十六条 严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在楼道、消防通道、房前屋后堆放杂物、易燃物品,保持通道畅通;不私拉乱接电线,及时排查更换老化线路;规范使用燃气,主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定期检测,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人走关火、关阀断气;教育儿童不玩火,文明祭祀、人离火灭,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与初期处置。

第二十七条 加强居家治安防范,外出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财物;发现可疑人员、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参与群防群治、邻里守望,共同守护辖区平安。

第二十八条 加强学生安全防护,严禁高空抛物,不在楼道、窗口堆放易坠物品;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严防溺水、交通、触电等安全事故

第九章监督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公约由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宣传解读、组织实施;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执行、评议公示,引导全体居民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第三十条 对模范遵守公约的居民及家庭,予以表扬奖励,优先推荐参评文明家庭、美丽庭院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劝导整改、通报提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限期恢复原状。

第三十二条 全体居民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居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监委会应及时受理、处置并反馈结果。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公约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公约经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报那吉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公约需修订的,由居民委员会或十分之一以上居民联名提出草案,经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编辑:程玉

一审:程玉

二审:刘娜

终审:穆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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